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迁安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
(冀发改能源[2008]1273号)
迁安市发展改革局:
报来的《关于报请审批迁安市城区热电联产规划方案的请示》(迁发改审字 [2007]69号)收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
建设部<关于印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41号)要求,根据河北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对《迁安市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06~2020年)》的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迁安市主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06~2020年)》。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热负荷需求情况。根据《迁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迁安市集中供热规划》(2006~2020年)迁安市由河东区和河西区组成,中心城区以河东区为主,热电联产规划范围为北外环以南,纬七街以北,滦河以东,东外环以西区域。2005年区域内采暖建筑面积598万平方米,2007年采暖建筑面积650.1万平方米,2010年采暖建筑面积1097万平方米,2015年采暖建筑面积1280万平方米,2020年采暖建筑面积1329万平方米;中心城区工业用热以印染、造纸、化工、食品加工、服装等行业为主,2005年,区域内工业热负荷110吨/小时,近期工业热负荷180吨/小时。由于工业热负荷用户不稳定,规划对中、远期生产负荷不明确、距电厂较远且分散的工业用户暂不考虑。
二、热源点布局。迁安市热力中心综合利用电厂一期(1×20万千瓦)和迁安胜科热电公司(1×0.6(背压)+1×1.5(抽凝)+1×1.5(纯凝))为现状主热源点,已分别实现供热面积250.1和154.1万平方米,分别供工业用汽60吨/小时;区域锅炉房2座(3×10吨/小时+1×20吨/小时),供热面积40.4万平方米。迁安市热力中心综合利用电厂一期(1×20万千瓦)、拟建二期(1×20万千瓦)和迁安胜科热电公司及拟建开行调峰锅炉房(5×29MW)为近期热源,电厂可实现供热面积844万平方米,工业蒸汽180吨/小时;锅炉房供热面积236万平方米。将有效缓解迁安市近期供热压力。中远期,根据国发[2007]2号文件,迁安胜科热电公司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到期后,对其小火电机组实施关停。届时,迁安市热力中心综合利用电厂和开行项目区调峰锅炉房及新建南市区调峰锅炉房(8×29MW)承担主城区供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