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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食用植物油生产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实施品种。花生、油菜和芝麻。

  三、实施倍增计划的具体措施

  (一)制订规划。要加快“黄淮优质花生产业带”、“长江中游优质油菜产业带”、“淮河流域优质芝麻产业带”建设,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和产业化生产。在黄淮大花生区和豫西南小花生区分别发展高油型大果花生和出口型小花生品种,引导产区对优质专用花生的种植进行合理布局;在南阳、驻马店、周口、商丘芝麻区域带推广优质纯白芝麻新品种;在信阳、南阳、驻马店油菜集中产区大力推广“双低”油菜新品种。

  (二)财政扶持。2008至2010年,省财政集中安排使用中央财政拨付的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专项用于花生、油菜和芝麻等油料作物新品种研发、新技术推广、规模化种植,提高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和加工转化能力。专项资金使用要按照“统筹规划、效率优先、重点扶持、项目实施、规范透明、动态监管”的原则,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产区,扶持重点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实现产量倍增。  专项资金使用采取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保险保费补贴等形式,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三)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对纳入倍增计划项目的贷款要给予支持,确保适度的贷款规模;要开发适应食用植物油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搞好金融服务。对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因非主观因素发生还贷困难的油料作物种植农户和油脂加工企业,其到期贷款视情况可予以展期,具体期限由贷款银行决定。农业发展银行对纳入倍增计划的油脂加工企业,要比照粮食加工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提供贷款支持。对纳入倍增计划的油料品种,要全面实行农业政策性保险,政府给予保费补贴,鼓励和引导农户投保,提高油料生产灾后恢复生产能力,稳定农民种植收益。开展倍增计划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解决油料作物种植农户贷款难问题。市、县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向纳入倍增计划项目的油脂加工企业倾斜,及时解决融资难问题。

  (四)市场培育。充分发挥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发现价格、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功能,稳定企业和农民生产经营收益,促进食用植物油产业健康发展。在已有食用植物油品种挂牌上市的基础上,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发上市更多食用植物油品种的期货交易品种,支持纳入倍增计划的油料和油脂生产、加工、贸易企业参与期货交易。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到倍增计划项目区设立期货交割仓库。支持加工企业加强市场开发,提高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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