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食用植物油生产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8]8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食用植物油生产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河南省食用植物油生产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食用植物油是城乡居民重要的生活必需品。近年来,食用植物油生产比较效益偏低,农民种植油料作物的积极性下降,种植面积持续下滑,产量徘徊不前,产需缺口不断扩大。抓好食用植物油生产,对稳定市场供给、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我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促进食用植物油产业发展,省政府决定2008至2010年实施河南省食用植物油生产倍增计划(以下简称倍增计划)。为确保倍增计划顺利完成,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倍增计划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充分调动市、县级政府和农民种植油料作物的积极性,发挥区域优势,避免与粮食争地,把重点放在主攻单产上,结合农业结构调整,适当调整油料种植结构和区域布局,着力培育高油花生、油菜和芝麻等优势产业带,重点扶持油脂加工龙头企业。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在确保粮食稳定增产的基础上,适当恢复或扩大油料作物种植面积。沙质土壤较多的县(市、区)要适当扩大花生种植面积,传统芝麻产区适当恢复芝麻种植面积,其他县(市、区)在不与小麦种植争地的前提下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加强新品种选育和新技术推广,抓好高产高油新品种的推广和技术服务,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防治病虫害、地膜覆盖等措施,努力提高单产。支持基础条件好、市场潜力大的油脂加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到2010年,力争全省油料作物种植面积比2007年增长6%左右,单产提高20%,总产量超过700万吨,含油率提高3-5个百分点;油脂加工能力达到180万吨,再打造2-3个知名品牌,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把油料生产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实施倍增计划的范围和品种
(一)实施范围。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年均花生、油菜和芝麻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并且折算油脂总产量1000万公斤以上的县(市、区),以及年加工油脂能力达到2500万公斤以上的加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