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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渤海新区享受市级行政审批权限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渤海新区享受市级行政审批权限的通知
(沧政字〔2008〕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渤海新区加快发展,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凡法律法规允许的各项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沧州渤海新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及相关业务协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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