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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皖政秘〔2008〕176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审批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的请示》(滁政〔2008〕3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滁州市是皖东中心城市,长三角地区现代制造业基地,以及生态旅游城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地区分工合作,主动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加快融入南京都市圈,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把滁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宜居创业的现代化城市。
  三、科学引导城乡空间布局。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严格空间管制,实行城乡规划统一管理。要加快以滁州、来安、全椒为核心的“滁来全”城镇群的建设发展,着力促进具有良好发展条件的天长、定远及省际边界城镇的发展,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结构完善的市域城镇体系。
  四、合理控制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控制在9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95平方公里以内。要妥善处理好城市各组团之间的分工和联系,形成“三片一区”的结构形态,适当疏解老城区综合服务功能,疏通城市南北交通,积极引导人口的合理分布。重视集约、节约利用建设用地,促进城市集中紧凑发展,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公交优先战略,完善“滁来全”城镇群之间的交通联系,加快与南京的城际交通系统建设,形成各种运输方式相协调的交通运输网络。加强城市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城乡防灾工作,建立包括防洪、消防、抗震和人防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根据滁州市环境资源条件,在保障生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注重提高工业用地的使用效率。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控制高耗能行业的发展,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污水处理率。保护好城乡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重点保护好城西水库、黄栗树水库、滁河等水体和生态环境,保护好琅琊山、皇甫山等重点地区的生态功能,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七、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对老城区的综合改造和环境建设,提升城市品质,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要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城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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