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落实<四川省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
规划(2008-2012)年>工作方案暨2008年工作重点》的通知
(凉府办发〔2008〕7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凉山州落实〈四川省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工作方案暨2008年工作重点》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十月十日
凉山州落实《四川省民族地区旅游
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工作方案暨2008年工作重点
为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川办发〔2008〕20号)(以下简称《规划》),加快我州旅游业发展步伐,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五年总体目标任务
《规划》确定了到2012年将我州基本建成世界级生态旅游目的地的发展目标,明确了我州主要任务有8个方面、24个类别、37个具体项目,现概括如下:
(一)“旅游规划”任务:完善我州旅游总规、6个景区规划、3个城镇规划、3条线路产品规划包装旅游项目等项目。
(二)“旅游基础设施”任务:建设和完善铁路、公路、旅游城镇、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等。
(三)“打造旅游精品”任务:世界遗产申报与备选工作,推广民族文化体验“五个一”工程、策划包装旅游商演剧目等项目。
(四)“实施牧(农、林)家乐工程”任务:在民族地区实施“百千万”牧(农、林)家乐工程项目。
(五)“民族文化旅游商品”任务:开发民族特色旅游商品、民族文化旅游商品市场等项目。
(六)“宣传促销”任务:旅游品牌和线路营销、民族旅游节庆活动等项目。
(七)“优化发展环境”任务:人才队伍建设、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安全旅游目的地等项目。
我州将按照统筹规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分期分批分重点实施。2008年正式启动《规划》,前三年为建设实施年,后两年为完善提升年,五年内完成《规划》总体目标。
二、凉山州旅游产业发展主要任务分解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