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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建委关于调整猪龙河综合整治绿化景观工程费率的通知

淄博市建委关于调整猪龙河综合整治绿化景观工程费率的通知
(二00八年十月九日 淄建发〔2008〕87号)


张店区建设局、高新区规土局,张店区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高新区林业与园林处,各有关单位:

  猪龙河绿化景观工程施工采取费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由青岛园林集团、烟台市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常州八达园林工程公司、济南园林集团四家施工单位中标。其投标书中承诺的让利费率不同,分别为12%、12%、10%、8.22%。由于工程战线长,地下及周边环境复杂,工程难度较大,最初进行招标时没有设计图纸,施工单位拿到图纸后,发现整个工程的土建铺装所占比率较大,部分单位提出了调整费率的要求。为了便于管理和调度,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经研究并请示市领导同意,猪龙河绿化景观工程让利费率统一按1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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