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专群结合”的方针,各县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坚决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管理,堵住销赃渠道,为保障我州通信安全畅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对大案、积案进行认真清理,坚决打掉一批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的犯罪团伙,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州内偷盗破坏通信设施案件频发、高发势头,促进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强化对废旧金属收购、冶炼等流通环节的管理,坚决取缔违法违规收购网点,堵住犯罪分子的窝藏销赃渠道。
(三)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护乡镇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通知》(凉府办函〔2005〕185号)精神,把保护通信设施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纳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州政府专门成立开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护线办(州交战办),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衔接和督办工作。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由公安、工商部门及各通信企业具体落实。各县市及州级相关部门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结合实际制订行动方案,落实责任,迅速组织实施。
四、专项行动时间及工作重点
(一)时间:2008年10月25日至2008年10月31日。
(二)工作重点:
1.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各县市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攻势,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当前本地盗窃通信设施违法犯罪案件的分析研究,善于发现特点规律,确定工作重点。各通信企业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汇报通信线路及设施被盗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要对辖区废旧金属收购主体经营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摸清收购站点和小红炉、冶炼厂底数并逐一登记造册。
2.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警力,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积极发挥通信部门的优势,及时发现、尽快破获一批现案和积案,摧毁一些犯罪团伙,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形成强大的打击声威;要将盗割通信线路、破坏通信设施的重点区段和重点地区进行认真梳理、筛选,对发生的大案、要案、积案要进行全面清理,深入排查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对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的重大恶性案件,所涉及县市要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专案组,限期破案。各通信企业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投入专项行动,强化人防、技防措施,在人力、物力上积极支持和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主动支持工商部门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行业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