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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三、密切协作,发挥合成作战的优势

  在专项行动中,各县市、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互通信息、通力配合。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要围绕“打现行、破积案、追逃犯”的目标,加大对案件的侦破力度;治安部门、派出所要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辖区内废旧物品收购业和废旧金属加工业的监督、检查,结合清理整治出租房屋、暂住人口和清理三无外来人员、零包贩毒吸毒人员,配合刑侦部门开展案侦工作;法制部门要认真研究专项行动中出现的疑难法律问题,及时提供指导;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好狱侦工作,为破案提供线索;宣传部门要重点做好对所破大要案的宣传报道。

  四、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整治

  各级公安部门要会同工商部门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违章经营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治,坚决取缔窝脏销赃的收购点和无证无照的收购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市场准入关,各县市可以从确定的1至2家废旧通信器材收购站点入手,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从根本上堵住销赃渠道。

  五、严格信息报送

  各县市及州公安局、州工商局每周四下午18时前要向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周行动开展情况,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要及时报送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案件、重要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并于2008年11月10日前报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护线办。联系人:魏佳、联系电话:3223135。

  附件:1.凉山州开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2.凉山州开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凉山州开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
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护通信线路和通信设施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有效遏制我州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案件上升势头,保障通信设施安全,维护通信网络畅通,结合我州保护通信线路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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