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坚持以人为本、方便高效的原则。在指标管理、资金分配、发放程序、制度建设等方面不断创新,建立与改革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规范有效的发放机制、完善有力的监督机制,简化手续,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达农民手中。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 发放管理范围。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强农惠农政策规定直接发放给农民用于发展经济和保障生活的各类补贴和补助资金。主要有:用于发展经济的补贴资金,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粮食(现金)补助、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退牧还草补助、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奶牛饲养补贴、水稻良种补贴以及各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中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资金;用于保障生活的补贴资金,包括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五保户供养、村干部报酬、乡村医生补助、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及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其他社会救助、农村特困家庭医疗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农村二女户节育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少生快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村计划生育专职副主任报酬、自管小组长报酬等。今后,凡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规定增加的对农民的补贴资金都要纳入“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范围。
(二) 主要内容。
1.资金专户管理。县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时间要求和审核确定的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将补贴资金及时下达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设立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户”,专户管理,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对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兑现的政策性、准确性、真实性全面负责。
2.制作明白清册。乡镇财政所作为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的主体,会同乡镇农业、林业、民政等部门编制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分户清册,负责对本乡镇各类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填制、发放《惠农财政补贴明白册》。《惠农财政补贴明白册》对各项补贴的政策、依据、项目、标准、发放金额、时间和经办人都要做详细记录,使广大农户对自身享受的各项补贴心中有数,成为农民心里的明白账。《惠农财政补贴明白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乡镇财政所作为农户领取补贴的资料和备查档案,一份送达农户管理,作为发放补贴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