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报数据具体要求与说明
学号:录入毕业生完整学号,学校学号编排不规范的,可录入物理序号。(学号的顺序将作为派遣时报到证的打印顺序)
考生号:按照《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录入考生号,没有考生号的将准考证号录入该字段。
姓名:按照《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录入,其中姓名为两个字的,录入时中间不留空格。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是毕业生使用就业网的重要信息。没有身份证的毕业生,学校要按照“毕业年份”+“学校代码”+“6位流水号”的原则进行填写,如“200910445000001”。
专业: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系统2008版”的“专业代码库”所列代码录入。如本学校专业在“专业代码库”中查找不到,由省教育厅在“专业代码库”中添加新的专业代码后再录入生源信息。
生源所在地:严格按照毕业生父母户口所在地录入,具体到县(市、区)。比对时本科毕业生审核到地级市,专科毕业生审核到县(市、区)。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必须经学生本人确认签字,学校留存备查。请各学校在学生签字确认前,给每一个学生讲明,生源上报完成,经审核入库后,一律不进行更改,虚报签字者后果自负。
学制:录入阿拉伯数字(如2,3,4,5等)。
入学年份:录入阿拉伯数字(如:2005年录取的学生,该字段录入“2005”)。专升本录取的本科毕业生入学日期录入录取到本科学习的起始时间,学制为2年。分段式3、2连读学生入学日期录入进入专科段学习的起始时间,学制为2年。
委培定向单位:无委培定向单位的可不填。
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无委培定向单位的可不填。
主修外语语种:录入毕业生的主修外语语种,如“英语”、“日语”、“德语”等(外语专业的录入第二外语语种)。
扩展项一:为了方便出错信息的人工审核,该字段应录入《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的顺序号,长度共11位,其中年度为4位,所在招生录取表卷号为2位,所在页码为3位,所在行号为2位。如毕业生“王晓飞”位于编号为“2005”年招生录取新生名册第4卷第31页第2行,“扩展项一”字段输入数据为“20050403102”,此外不能录入其它任何信息。比对无误不需人工审核的毕业生不录入。
扩展项二:经学校确定为特困家庭毕业生的,此字段录入“特困”字样,(除此之外,扩展项二不能录入其它任何信息)。
3、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生源采集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认真做好师范类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采集和初审工作,生源信息要准确无误,不得缺项、漏报、错报。录入采集时,未报到、取消学籍以及计划外招收的无学籍学生不得上报生源信息。生源审核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追加新的毕业生生源信息。
4、生源信息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毕业生基本信息将进入“个人简历”中“个人资料”部分。毕业生登陆“就业网”完善“个人简历”中的其它信息后即可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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