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决定
(巴府发[2008]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近年来,全市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部署,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重大发展战略,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不断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开拓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在调解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市,构建和谐巴中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一批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员。为表彰他们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出的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巴州区清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2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授予平昌县驷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邓宏等5名人民调解员“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各奖现金1000元;授予通江县两河口乡长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吴金山等20名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各奖现金500元。
全市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向受表彰的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员学习,学习他们心系稳定、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吃苦耐劳、为民解忧的优良品格;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同时,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巴中市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员名单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巴中市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模范人民调解员 优秀人民调解员表彰名单
一、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共20个)
巴州区清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巴州区柳林镇玉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