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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碱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联碱项目备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碱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联碱项目备案的通知
(赣发改工业字[2008]1455号)


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江西碱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0万吨联碱项目申请备案的报告》(吉市发改工交字[2008]50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对江西碱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联碱项目予以备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业城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新建合成氨、联碱等装置以及厂房车间、辅助生产设施、办公及生活设施等配套设施。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60万吨纯碱、60万吨氯化铵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56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6168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43920万元。

  四、项目外部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此通知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建设、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安全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认真执行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节能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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