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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小春增产增收的意见

  五、产业经营建基地

  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农产品加工企业搞好协作配合,帮助企业建立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走公司+基地+农户的路子,将优质原料转化为优质产品,创建名优品牌,提高商品率和种植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结合我市实际,油菜生产上一要围绕泸天化油脂化工工程,建立稳定的规范的高芥酸油菜生产基地,为企业提供原料。二要围绕食用油需要,建立“双低”油菜生产基地,要特别注意两个基地不能混淆,否则对食用和工业用都不利。要建立高淀粉马铃薯生产基地,为马铃薯加工企业提供原料。在建立加工原料基地的同时,要通过招商引资等渠道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产业化经营格局,提升农业的地位。

  六、加强领导保落实

  一要强化政策落实。要认真落实国家小麦、油菜良种推广补贴政策,按照中央和省上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项目管理,认真组织实施。中央新增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粮食、油料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新品种,轻简化集成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开展优质高产创建等工作。二要强化目标管理。严格实行粮食首长负责制,把小春种植面积,油菜、马铃薯高产创建指标列入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的目标考核内容。三要强化资金投入。各地要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决定》(川府发〔2008〕3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粮食生产扶持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四要强化农资管理,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五要强化技术服务。通过实施国家小麦、油菜良种推广补贴项目,马铃薯产业提升行动,增粮增收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入户工程,测土配方、园艺作物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组织广大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实行政策、技术、物资结合配套服务,为促进我市2009年小春作物增产增收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泸州市2009年小春粮油作物面积产量分解表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泸州市2009年小春粮油作物面积产量分解表

  单位、万亩、公斤/亩、万吨

项目

区县

小春粮食

小 麦

马铃薯

油 菜

 

面积

亩产

总产

面积

亩产

总产

面积

亩产

总产

面积

亩产

总产

泸州市

153.6

182

28

80

189

15.15

52

203

10.56

29

115

3.34

江阳区

7.8

230

1.8

5.2

245

1.27

1.0

240

0.24

2.9

133

0.39

纳溪区

8.5

247

2.1

5.5

247

1.36

2.2

285

0.63

3.5

118

0.41

龙马潭区

4.0

275

1.1

2.0

257

0.51

1.4

340

0.48

0.5

135

0.07

泸 县

26.1

257

6.7

17.2

258

4.44

3.3

320

1.06

4.2

135

0.57

合江县

21.2

160

3.4

8.2

224

1.84

7.6

200

1.52

3.8

90

0.34

叙永县

31.7

174

5.5

8.6

171

1.47

21.1

190

4.01

2.1

116

0.24

古蔺县

54.3

136

7.4

33.3

128

4.26

15.4

170

2.62

12

110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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