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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成品油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5.2.10 市林业绿化局

  做好事发现场周边林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森林火灾抢险救援工作。

  5.2.11 市气象局

  为保证抢险快速有效进行,及时发布和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5.2.12 市交通局

  负责抢险物资救援交通运输工具的协调服务工作。

  5.2.13 市民政局

  负责应急生活救济物资的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伤亡人员的相关善后工作。

  5.2.14 市城管局(市公交总公司、供水总公司)

  负责就近调配公交车转移人员;负责事发现场的供水保障工作和当地水厂供水范围的供水保障工作。

  5.2.14 市农业局

  负责协调损坏农作物的赔偿工作。

  5.2.15 南明区、小河区、花溪区政府

  组织指挥区相关部门和管道沿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做好危险区域内的群众疏散工作,组织可在当地筹集的救援所需人、财、物的赔偿,协助做好伤亡人员的相关善后工作。

  5.3 管道企业职责

  (1)组织落实各项应急预测、预警工作,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贵阳市应急办求援启动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企业内部机构人员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现场警戒、交通管制、群众疏导等工作,做好现场应急救援监护。

  (3)协调做好事故期间成品油保供工作。

  5.4 相关企业职责

  5.4.1 市供电局

  (1)负责保障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用电需要。

  (2)对燃烧、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网进行停电操作。

  5.4.2 成都铁路局贵阳办事处

  对燃烧、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铁路实行临时停运警戒。

  5.4.3 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移动贵阳分公司、联通贵阳分公司

  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的通信保障。

  5.4.4 中国石油贵阳分公司、中国石化贵阳分公司

  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的车辆、机械设备的用油保障。

  六、预案管理

  该预案由贵阳输油管理处定期进行修编。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贵阳市成品油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通讯录(表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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