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0 市林业绿化局
做好事发现场周边林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森林火灾抢险救援工作。
5.2.11 市气象局
为保证抢险快速有效进行,及时发布和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5.2.12 市交通局
负责抢险物资救援交通运输工具的协调服务工作。
5.2.13 市民政局
负责应急生活救济物资的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伤亡人员的相关善后工作。
5.2.14 市城管局(市公交总公司、供水总公司)
负责就近调配公交车转移人员;负责事发现场的供水保障工作和当地水厂供水范围的供水保障工作。
5.2.14 市农业局
负责协调损坏农作物的赔偿工作。
5.2.15 南明区、小河区、花溪区政府
组织指挥区相关部门和管道沿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做好危险区域内的群众疏散工作,组织可在当地筹集的救援所需人、财、物的赔偿,协助做好伤亡人员的相关善后工作。
5.3 管道企业职责
(1)组织落实各项应急预测、预警工作,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贵阳市应急办求援启动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企业内部机构人员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现场警戒、交通管制、群众疏导等工作,做好现场应急救援监护。
(3)协调做好事故期间成品油保供工作。
5.4 相关企业职责
5.4.1 市供电局
(1)负责保障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用电需要。
(2)对燃烧、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网进行停电操作。
5.4.2 成都铁路局贵阳办事处
对燃烧、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铁路实行临时停运警戒。
5.4.3 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移动贵阳分公司、联通贵阳分公司
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的通信保障。
5.4.4 中国石油贵阳分公司、中国石化贵阳分公司
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的车辆、机械设备的用油保障。
六、预案管理
该预案由贵阳输油管理处定期进行修编。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贵阳市成品油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通讯录(表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