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
(徐政发〔2008〕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徐州市市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08-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日
徐州市市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
(2008-2010年)
一、总则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及建设部、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市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依据
1、《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2、《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第162号令);
3、《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
4、《建设部关于印发〈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7〕218号);
5、《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6、《徐州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
7、《徐州市2008年度住房建设规划》。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区域范围为徐州市城区范围。
2、规划期限为2008-2010年。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徐州”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尽早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