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冀科计〔2008〕22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推动自主创新和建设创新型河北步伐,省科技厅制定了《河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现将《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河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
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河北建设步伐,推进我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按照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有关精神,参照《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若干意见》和《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改革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改革的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自主创新为基点,以服务服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提高科技资源效率和科技计划管理水平为核心内容,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务实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
改革的基本原则:一是面向需求的原则,围绕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优化资源配置,解决重大问题;二是集中财力的原则,集中财力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引导集成全社会科技资源,着力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瓶颈;三是规范管理的原则,完善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科技计划管理效率和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明确权责的原则,明确项目决策、过程管理、咨询服务和评估验收等各类管理主体的权利与责任,强化责任制,加强监督。
改革的目标: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协同联动、集成推进的科技资源统筹机制,建立竞争择优、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权责明确、科学规范的项目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公正、公开、规范、高效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
二、改革内容
(一)做好顶层设计
1.科学编制科技规划
根据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技术预测,把技术预测作为科技计划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在每个五年计划中期开展技术前瞻性研究。计划财务处牵头做好总体设计,各项目主管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组织专家开展技术预测活动,每五年发布一次技术预测报告,并以此为重要参考,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科学编制具有较强指导作用的五年科技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