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中石化徐州分公司、中石油徐州分公司加强与上级公司的报告和衔接,保障油源供应,确保不发生成品油断档脱销情况。
③市物价局监测到成品油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相关信息;
④市公安局加强加油站的治安及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对重点保供加油站派驻警力;
⑤控制过境道路加油站成品油投放量,对外地车辆限量供应,尽量满足本地车辆用油需求;
⑥合理调整成品油市场供应体系,按照“先安全、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先城市、后农村”的原则,科学合理调度成品油市场供应。
⑦优先保证供水、供电、医疗、消防、公共交通等民生事业和抢险救灾、防汛抗旱、战备以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用油需求。
4.3 紧急状态应急措施
当出现紧急状态时,除采取紧张状况应急措施外,实行以下严控措施:
①允许各加油站实行供应管理措施,同时将重点监控加油站经营状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日报;
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成立督察组,分赴各地检查指导工作。同时公安部门增派警力,保证供油秩序;
③经市政府同意,禁止市内成品油资源出市,主要安排本市应急之用,同时对外地车辆停止成品油供应;
④一些重要工程和农户提出灌桶加油时,必须持经过中石化徐州分公司或中石油徐州分公司审批的相关证明文件。
⑤市经贸委、物价局、徐州工商局、徐州质监局等部门和单位,加大市场检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哄抬油价、囤积居奇、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
⑥中石化徐州分公司、中石油徐州分公司暂停供应社会零售经营企业的油品供应,对城市主要道路加油站实行限量销售,做到不脱销、不关门、不乱涨价。加大对所属加油站管理检查力度,严打成品油倒买倒卖行为。
⑦市经贸委向省经贸委作出专题报告;中石化徐州分公司、中石油徐州分公司全力争取省公司的相应支持;
⑧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成品油市场紧急状况,争取省政府支持;
⑨采取经市政府同意的其他措施。
4.4 成品油供应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4.4.1 在应急状态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中石油徐州分公司、中石化徐州分公司要严格按照日常监管的申报程序和方式,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每日下午3时前填报相关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相关应急情况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全市每日库存和市场供应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及省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