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习培训(2008年6月至8月)。组织开展软件版权知识和资产管理培训,培训主要对象为各县(市)、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企业主管领导和信息部门主管人员,培训主要内容为软件版权知识、资金预算、资产管理、软件技术知识以及推进使用正版软件的自查、检查工作程序。
(三)自查自纠(2008年7月至8月)。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企业对自身使用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内容为本单位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与数量,所需正版软件的种类与数量等,并检查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备合法必要的授权使用文件。对使用的未经合法授权的软件,制定更换计划。各县(市)、区政府8月底前将更换软件计划、采购方案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采购(2008年9月至10月)。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集中采购、统一配发的原则,9月底以前落实购买正版软件经费,由各县(市)、区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采购,统一分发,集中更换。申请由市集中组织采购的县(市)、区,9月底前把购买正版软件经费汇入市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帐户。各有关企业也要通过招投标方式统一采购。
(五)检查督导(2008年10月至11月)。由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对各县(市)、区政府机关和年内确定推进软件正版化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要依法进行监督。
(六)总结表彰(2008年12月)。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政府机关和相关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开展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报告,并上报江苏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政府机关和相关企业进行宣传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各县(市)、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要把软件正版化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落实到位。各有关企业要成立工作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确保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查指导。建立健全工作信息简报制度,各县(市)、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企业要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和阶段总结,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编写工作简报,通报情况,加强指导。各县(市)、区政府机关和有关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后,要提前15日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使用正版软件验收申请表》附后),由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人员进行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县(市)、区政府机关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进行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