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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洛政文〔2008〕2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

  为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加强安全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在汶川大地震后,经过多次对学校校舍的安全隐患排查,教学用房基本安全,保证了学校的稳定,维护了基本的教育教学秩序。但是由于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尤其对教学辅助设施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隐患排查还不够彻底,整改还不到位,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吸取不久前在全国发生几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和查找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措施,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站在对党和人民负责的高度,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分析当前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加强安全教育和学校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一)扎实做好学校教学用房及辅助设施的排查工作。各级政府要组织专门机构对学校所属的教学楼、实验(习)楼、办公楼、体育场馆、宿舍、餐厅、厕所、仓库、护栏、围墙等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设施进行逐项彻底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危险建筑和设施要根据安全隐患的危险程度,迅速采取维修加固、封闭停用、限期拆除等有效措施,确保校舍安全。对原先加固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设计,重新加固。

  (二)扎实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学校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的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学校食堂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食品采购是否索证索票,并建立台帐制度,食品设备设施及就餐用具是否清洁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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