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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船舶工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船舶工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办字〔2008〕8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加快船舶工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8年8月13日

  关于加快船舶工业发展的意见

  船舶工业作为综合性装备制造业,是劳动力、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产业关联度广、拉动作用强,对促进劳动力就业、拓展出口贸易和保障海防安全意义重大。我省拥有484公里海岸线,岸线资源丰富,自然气候条件及地理位置优越;拥有基础建设良好的秦皇岛、唐山(包括京唐港区和曹妃甸港区)、黄骅三大港口和河北远洋等近20家航运公司、港航工程企业及330余艘运输船和港作工程船;钢铁、机械、电子、石化等支柱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发展船舶工业提供了保障。全省现有船舶工业企业80家,2007年全省船舶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49.4亿元。我省船舶业虽然有了较快发展,但与船舶强省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为进一步加快船舶工业发展,把船舶工业培育成我省新的优势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自身优势,紧紧抓住船舶工业发展机遇,以大基地、大园区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研发、设计、配套、总装建造、修船业协调发展,推动河北省船舶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建设三大造修船基地,打造五大船舶配套产业区,组建一个船舶科研设计中心。

  (一)船舶修理。基本形成国际化的修船体系,修船坞容量超过160万吨,其中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65万载重吨、曹妃甸造修船基地55万载重吨、黄骅修造船基地40万载重吨,年修船600艘、修船产值50-60亿元,占全国20%左右,具备承修40万吨级以下各类船舶的能力,船舶修理成为全国同行业的主力军。

  (二)船舶制造。以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德龙重工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为依托,进行造船中间产品专业化配套体系建设,形成现代化造船总装模式的先进制造基地。造船代表产品以6万吨散货船、后巴拿马型散货船为主,积极开发大型海洋石油平台等海洋工程船舶。造船能力由100万载重吨发展到350万载重吨,约占全国份额10%。船舶制造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全国造船工业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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