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国民经济核算、全面小康监测、政府宏观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等所需的统计、财务和业务资料,各部门也应报送市统计局。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报送给市统计局的统计报表,统计报表报送期别为月报的,报表报送时间为月后10日内;统计报表报送期别为季报、半年报、年报的,报表报送时间为报告期结束后15日内。
报送的报表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章 部门统计信息化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应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配备必要的网络传输设备,实现统计数据采集、整理、传输、存储、应用、管理的现代化。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应为统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设备,并根据统计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实现数据报送的网络化。
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库、统计数据库、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和办公自动化等为主要内容的部门统计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统计信息共享。
第六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八条 市统计局对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规范化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应建立健全部门内部的检查制度,对部门内部各职能机构统计工作规范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市统计局在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检查中,对统计工作明显薄弱、达不到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单位,限其在3至6个月内进行整改。
第三十条 各部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
(一)未按市统计局要求如实提供统计数据的;
(二)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
(三)未经过市统计局审批、备案,擅自发放非法报表或开展统计调查的;
(四)未依据统计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对外公布统计数据的;
(五)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三亚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8年11月5日起施行。
附件1:
部门统计报表一览表(1)
单位名称
| 主要统计报表名称
| 表 号
| 可利用指标
| 报告期别
|
市交通局
| 海南省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项目建设动态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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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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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里程年底到达数--按技术等级分
| 交行统1-1表
| 公路里程、等级公路、等外公路等
| 年报
|
公路里程年底到达数--按路面类型分
| 交行统1-2表
| 公路里程、路面里程、晴雨通车里程、绿化里程等
| 年报
|
公路桥梁年底到达数--按使用年限分
| 交行统2-1表
| 桥梁数量及长度、永久性桥梁数量及长度等
| 年报
|
水路运输工具拥有量
| 交行统8表
| 船舶艘数、净载重量等
| 年报
|
市公路局
| 公路养护主要指标电讯月报表
| 交路定1表
| 实际养护里程、优良路况里程、差等路况里程、优等路况里程等
| 季报
|
公路养护质量及路面材料使用情况表
| 交路定2表
| 养护里程、实际评定的养护里程、好路率、养护质量综合值等
| 季报
|
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
| 交统投5表
| 全部指标
| 季报
|
公路里程年底到达数--按技术等级分
| 交行统1-1表
| 公路里程、等级公路、等外公路等
| 年报
|
公路里程年底到达数--按路面类型分
| 交行统1-2表
| 公路里程、路面里程、晴雨通车里程、绿化里程
| 年报
|
公路桥梁年底到达数--按使用年限分
| 交行统2-1表
| 桥梁数量及长度、永久性桥梁数量及长度等
| 年报
|
市农业局
| 市扶贫开发综合情况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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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生产
| 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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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及饲料集市价格
| 农计(畜)30表
| 生猪产品等
| 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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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果菜收购价格
|
| 果菜价格
| 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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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适应冬季果菜种植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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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瓜菜种植进度
| 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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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农民人均收入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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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农民人均纯收入
| 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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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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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生产进度
| 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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