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整治校园周边餐饮食品摊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08〕27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整治校园周边餐饮食品摊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
三亚市整治校园周边餐饮食品摊点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府办〔2008〕153号),市政府决定对校园周边的餐饮、食品摊点进行整治,坚决取缔各类无证饮食摊点,确保学生和群众消费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内容
对全市学校(含各所大学、中学、中专、小学、幼儿园)门口、周边占道经营的餐饮、食品摊点(包括肩挑、车推等临时流动摊点)进行整治,对无证无照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 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防控责任体系。
牵头责任单位:河东、河西区管委会,海棠湾、田独、凤凰、天涯、崖城、育才镇政府,南田、南新、南岛、立才、南滨农场。
配合责任单位:三亚工商局,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河东、河西区综合执法局和各镇综合执法大队(市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区、镇、农场公安分局、派出所。
各区、镇综合执法局(队)要认真履行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无卫生许可的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职能。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校园周边餐饮食品摊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三亚市整治校园周边餐饮、食品摊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郑通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蔡仁武(三亚工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