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挥山区农业资源优势,扶持培育一批农产品商标。围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发展需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手工业户,积极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推广运用“公司+商标+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引导农民进市场,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市场化。大力支持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广运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积极发展品牌经营和品牌运作,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产品的改良和新产品的开发,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产销一体化经营、连锁经营,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产品品牌。突出加强特色水果、优质蔬菜、种养殖加工业和传统农副土特产品的品牌建设,扶持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稀”农产品商标。
(二)分类指导,加快驰(著)名商标创建步伐。
4、强化对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品牌的培育力度。在驰(著)名商标培育的整体布局上,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商标在品牌经济发展的核心和基础作用,继续把重点放在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大企业品牌培育,扶持民营经济商标品牌持续发展,农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快速增长,传统老品牌的挖潜振兴上。引导各地龙头企业、利税大户争创驰(著)名商标,推荐我市支柱产业商标品牌认定驰(著)名商标。对已获得驰(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强化跟踪服务,共同推动企业创建国际化强势商标品牌。
5、建立科学的创品牌工作格局。工商部门要按“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做好驰(著)名商标品牌的培育工作,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商标管理,推动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产品的品质和商标品牌的美誉度。各级政府要加强调查研究,对辖区内的优势产业、传统产业和有竞争潜力企业,进行梳理,择优列入辖区品牌发展规划。依据企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创品牌梯队,区别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培育引导措施,建立起衔接紧、后劲足的驰(著)名商标创建梯队,保证重点目标重点培育、重点突破,形成环环紧扣、层层递进的创建格局和工作态势。
(三)辐射带动,促进商标品牌集群发展。
6、发挥驰(著)名商标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驰(著)名商标企业的创建经验,树立行业典型,发挥示范和带动效应,以点带面推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驰(著)名商标企业要重视驰(著)名商标的知识产权及其不断增长的价值,将其作为激励企业更好发展的动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信誉,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品牌的含金量。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驰(著)名商标企业的推介、宣传,并以驰(著)名商标企业为示范,带动行业内企业积极争创驰(著)名商标,实现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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