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浮市全面推广使用粤国Ⅲ
车用成品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府办〔2008〕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全面推广使用粤国Ⅲ车用成品油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贸局及市环保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八月十三日
云浮市全面推广使用粤国Ⅲ
车用成品油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省经贸委、省环保局《印发广东省全面推广使用粤国Ⅲ车用成品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贸电力〔2008〕310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粤府〔2006〕35号)的规定,按照《广东省机动车排汽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粤府办〔2008〕16号)关于在我省加油站逐步供应符合广东省车用汽油地方标准(DB44/345-2006)及车用柴油地方标准(DB44/346-2006)的车用成品油(简称“粤国Ⅲ”车用成品油)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09年7月1日起实现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粤国Ⅲ”车用成品油,以进一步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切实提高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推广时间、范围及油品供应量
从2009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加油站全面销售符合“粤国Ⅲ”标准的车用成品油。2009年全市车用成品油零售消费量约26万吨(其中汽油12万吨、柴油14万吨),月均2.2万吨(其中汽油1万吨、柴油1.2万吨)。供应量配置计划:中石化公司每月负责投放1.5万吨(汽油0.7万吨、柴油0.8万吨),中石油公司每月负责投放0.7万吨(汽油0.3万吨、柴油0.4万吨)。
在2009年6月30日前,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完成油品标识更新和油品置换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使用“粤国Ⅲ”车用成品油是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系统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合力推动“粤国Ⅲ”车用成品油推广使用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