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组织新会计准则的学习培训。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将适时举办培训班,并组织企业相互交流学习。各委属企业也要加大对企业各级领导、各级会计、审计及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不仅要学习新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主要变化和应用要求,还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深入研究探讨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不断提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能力。
(三)全面开展企业户数清理工作。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能够控制的全部子企业均应纳入合并范围。因此,各委属企业应按照产权关系组织做好所属企业、单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金融企业和基建项目)户数清理核实工作,对所属企业、单位的户数、管理级次、股权结构、经营状况等要认真组织清理,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为规范界定合并范围奠定基础,不得存在应纳入而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企业。
(四)认真做好资产负债清查工作。各委属企业应按规定对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认真盘点、全面清查和质量核实,特别是对各类借款、长短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表外核算资产等应作为重点清查对象,并严格划分各类资产的范围,如实反映各类资产负债状况及潜在财务风险,为规范其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准确执行新会计准则奠定基础。
(五)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各委属企业应结合执行新会计准则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调整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及时梳理和改造业务流程,尤其是要补充完善新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核算、职工薪酬管理等内控管理规范,及时发现缺陷和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六)切实做好有关会计衔接工作。一是统一修订内部会计核算办法。合理选择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确保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制度化、规范化。企业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前报市国资委备案。二是认真做好有关账务衔接工作。制定新旧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转换办法,确保新旧会计科目顺利衔接,重分类科目可追溯。三是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及时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调试,方便会计信息的对外披露,确保新旧账套的平稳过渡。
四、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有关政策要求
(一)加强职工薪酬核算管理
各委属企业应当按规定全面、完整地反映企业支付职工薪酬的情况,加强人工成本控制与管理,规范各项报酬的计提与发放。加强职工福利费和工资总额管理,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增长幅度,按规定使用应付福利费余额和应付工资余额,不得随意扩大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