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市国资委为我市与省城镇集体
企业联社对口部门的通知
(中府办〔2008〕89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是全省城镇集体经济(包括城镇商业企业)的联合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包括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挥连接政府与城镇集体经济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研究制订全省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省城镇集体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向政府及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维护全省城镇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服务等。经研究,为做好相关工作沟通衔接,加强对我市城镇集体企业的指导和服务,确定市国资委为我市与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的对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