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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市国资委为我市与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对口部门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市国资委为我市与省城镇集体
企业联社对口部门的通知
(中府办〔2008〕89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是全省城镇集体经济(包括城镇商业企业)的联合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包括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挥连接政府与城镇集体经济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研究制订全省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省城镇集体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向政府及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维护全省城镇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服务等。经研究,为做好相关工作沟通衔接,加强对我市城镇集体企业的指导和服务,确定市国资委为我市与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的对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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