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播中互动。每期栏目在电台直播的基础上,利用广播电视台热线电话、短信、网站等平台,加强栏目的现场互动,并实行网上直播。在直播中,针对个别问题,在与参与栏目部门沟通并确定连线负责人名单的基础上,增加实时连线镇区和部门相关领导环节。同时,有关媒体组织人员到达每期栏目现场,了解掌握播出情况,根据媒体特点,对栏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五)播后报道。以“媒体联动、密切跟踪、突现成效”为手段,在每期栏目播出当天,利用各媒体平台,在电视新闻节目、电台新闻播报中报道当期栏目情况;在中山日报周五B1“热线”版中报道上期栏目播出情况;在广播电视台挑选时段进行电视录播,切实做到“电视有画像、电台有声音、报刊有专栏”。
(六)督促跟踪。由市纠风办、市政府投诉中心、市政府新闻办以及参与栏目部门组成反映问题跟踪协调小组,针对栏目中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在每期栏目播出后,由参与部门、行业与媒体单位共同挑选若干涉及面广、具有普遍性的问题,组织媒体对相关问题的解释、解决情况进行跟踪,隔周在电视新闻“回声”专栏、中山日报周五B1“热线”版进行报道。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部门、行业,特别是参与“周五民声”栏目的部门、行业,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办好“周五民声”在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风建设、密切干群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齐心协力。参与栏目的部门、行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栏目工作,对栏目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认真落实“一把手”或主要领导上栏目的要求,通过栏目进一步树立政府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周五民声”既是监督载体,又是舆论阵地,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贴近群众切身利益,参与部门、行业要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确定的时间和主题认真做好准备,通过栏目切实为民排忧解难、倾听社情民意,真正做到体察民意、集中民智、关注民生。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参与热线部门、行业要虚心听取和接受群众的意见,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想方设法去解决,不能推诿、敷衍、搪塞,更不得刁难甚至打击报复;解答、解决有关问题的结果要让群众认可,对于涉及面广、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思考问题的根源,并积极配合问题的跟踪处理,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各部门、行业参与栏目工作情况,市纠风办将以简报形式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各部门、行业解释、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情况,将与单位目标考核直接挂钩,纳入年终实绩考核范围。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