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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请确认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数据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请确认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数据的通知
(豫建住房[2008]44号)


各省辖市房管局(房改办)、直管县(市)住房保障部门: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请对分配给你地区2009-2011年廉租住房规划数据认真进行核实确认。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住房保障部门要根据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情况,认真核实2009-2011年廉租住房计划保障户数,尤其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户数,要核实底数、确保数据无误。核实确认廉租住房保障规划数据时,既要考虑当地收入水平,住房保障需求,又要综合考虑保障资金和配套建设资金的筹措能力。同时要确保能够把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到县(市)、区。

  二、请各地住房保障部门,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共同做好数据的核实确认工作。有关数据的测算、确认情况要及时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附表数据填写完成后,请加盖住房保障、发改、财政部门印章,并于10月29日(星期三)前一式三份报省建设厅。逾期不报的,视同已认可附表中所分配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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