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实行劳务派遣或以劳务外包等形式用工的单位与派遣(外包)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外包)协议及劳务人员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十)2006年度、2007年度财务报表 (原件、复印件各一套),主要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
3、成本费用情况表或期间费用明细表(属工业企业的,加报产品制造成本及制造费用表)。
4、基本情况表或主要指标表。
5、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等三项费用明细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
(十一)2006年、2007年劳动情况年报表(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十二)2007年度执行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情况自查登记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报送第(八)、(十)、(十一)、(十二)项。
三、书面材料报送具体安排
(一)书面材料申报时间。2008年度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材料报送时间为2008年11月1日-20日。
(二)书面材料审查表格的领取。用人单位可直接到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领取或自行在河南省劳动保障网(网址:www.ha.lss.gov.cn )下载《省直参保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情况申报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三)书面材料审查的期限。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收到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后,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四)审查方式方法。按照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集中审查评定的方式进行。一般由用人单位报送相关材料后,由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负责组织专人进行审查;对规模大、所属单位多、职工人数多报送材料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提供上门服务,派员到实地审查。
(五)审查结果及发布。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书面材料审查结果将在河南劳动保障网、河南劳动力市场网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查询。
(六)审查结果的使用。书面材料审查结果将记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作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指标。发现用人单位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针对违法行为另行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实行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既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不断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促进用人单位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按时完成相关书面材料审查收集、整理、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