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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仙洪试验区新农村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

  (三)积极探索盘活农村土地的有效途径

  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在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采取农户自主协商流转、集体组织委托流转、土地使用权入股、转让、租赁等方式,促进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在试验区推行建立县市级土地流转中心、开办县市土地银行等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在仙桃市张沟镇、洪湖市沙口镇、戴家场镇、监利县毛市镇开展此项试点工作,由省农业厅负责指导。

  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在试验区对利用不充分、不合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整理复垦增加的农用地和耕地,按照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审批程序,等额折算为建设用地指标,用于试验区还建和产业项目用地。试验区拆旧整理复垦增加的建设用地指标除满足区内需求外,可在武汉城市圈进行自愿、有偿交易,建立武汉城市圈和仙洪试验区之间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交易平台,实现武汉城市圈和仙洪试验区资源优势互补。在仙桃市张沟镇、洪湖市万全镇、监利县毛市镇开展此项试点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

  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形式、不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改革,允许试验区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入股、联营等形式的流转。除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以及农村村民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以外,集体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以有偿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转让、出租、抵押等方式进行处置。在仙桃市工业园区、洪湖市曹市镇、监利县毛市镇开展此项试点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负责指导。

  (四)建立和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与管护机制

  积极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产权改革等有效办法,探索建立农村道路、水利、安全饮水、林网等农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与管护的长效机制。

  建立和完善公路建设与养护机制。推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有效模式,落实公路养护经费。在仙洪公路、峰观公路沿途乡镇开展此项试点工作,由省交通厅负责指导。

  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市场化建设和农田排灌设施建设与管护机制。推广“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市场运作、业主经营”的农村供水新机制。对试验区新建和原有的农田排灌设施,对于单个或少数农户直接受益的工程,实行农户“自建、自有、自用、自管”,按照国家和省补助标准给予补助,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农户个人所有;对于受益人口分散、产权难以分割的工程,可通过承包、租赁或组建管理协会等形式,维持所有权不变,实现经营权转让;对于人口集中、具有一定收益、适合市场经营的工程,可通过拍卖、转让所有权和使用权,由购买者自主经营和管护。在仙桃市工业园区、洪湖市汊河镇、新堤办事处、监利县福田寺镇开展此项试点工作,由省水利厅负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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