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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实施“强村富民、强基固本”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四)围绕健全机制、巩固成果,完善基本制度。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构建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党内生活各项制度、村“两委”民主选举制度、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以及村“两委”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完善村级事务“一事一议”办法,逐步实现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全面推进基层党务公开,不断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引导基层干部自觉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公开办事、公正论事、公平理事、公道处事,塑造新时期农村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

  (五)围绕运转有序、保持活力,落实基本保障。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投入,不断夯实党组织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离职补偿制度等,建立农村基层干部报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和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扎实推进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注重加强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办公活动场所的综合效能。加大对村级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采取切实措施化解乡村历史债务,保证村级组织工作正常运转。各级党委管理的党费应向农村基层倾斜,逐步建立起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物质保障机制。

  五、加强实施“双强工程”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实施“双强工程”,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扶贫开发同步研究,同步规划,同步考核,特别要建立集体经济实力薄弱村台账,帮助谋划发展思路,找准发展项目,落实发展措施,加快发展步伐。要建立领导联系工作制度,每名县级领导干部都要建立1-2个“双强工程”建设联系点,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抓好先进村的典型示范,抓好薄弱村的帮扶脱贫。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努力开创加强基层组织、提高党员素质、增长干部本领、壮大集体经济、缩小贫富差距、群众得到实惠的良好局面。

  (二)实行部门帮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组织部门要分类指导建好村级班子,积极实施党费支持创业计划,为推动“双强工程”提供组织保障。财政、扶贫部门要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为实施“双强工程”提供物质基础。发改、农业、国土、林业、水利、交通、教育、卫生、电力、通信、广电等相关部门安排资金项目,要向贫困村、薄弱村、后进村倾斜。科技、农业等部门要为村级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坚持省、市、县各级党政机关联系后进村、贫困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积极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支持,帮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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