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全省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豫劳社就业〔2008〕24号)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以下简称服务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服务周活动的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二、活动时间
2008年11月18日-30日
三、活动主题
传递就业关怀,放飞青春梦想
四、主办、承办、协办及技术支持
(一)主办单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承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市场
(三)协办单位:各辖市劳动保障局,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相关网站
(四)技术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www.chrm.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www.hnldl.com),各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五、方式和内容
服务周要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职能,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努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系统的配套服务。服务周具体活动内容包括:
(一)举办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
各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相关网站要整理和收集本地区、本部门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针对2009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直接上传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数据库(具体方法和技术要求见附件1),在就业服务周期间以网络招聘会形式发布。其中,重点收集基层就业岗位需求信息(即农村和城市街道社区、县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非公有制组织、中小企业、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岗位需求信息)。
(二)组织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服务周期间都要举办一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招聘会。招聘会要注重实效,提高效率,切实促进供需对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有条件的地区要组织本地区用人单位到外地高校招聘毕业生,组织校园专场招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