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在“两新”组织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引导、监督、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具体职责和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两新”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关心“两新”组织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两新”组织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宣传、组织和群众优势,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开展党的工作。善于通过“两新”组织管理层的党员,贯彻党的意图。探索建立党组织与“两新”组织管理层就重大问题协商、沟通的机制,把党组织的决议转化为“两新”组织的行动。按照“务实、灵活、高效”的原则,坚持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实践活动,将党组织的作用和影响力渗透到“两新”组织的每一个环节和领域,做到为“两新”组织负责人所支持、为党员所欢迎、为职工所拥护。
(二)支持“两新”组织及其负责人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做好团结、教育、引导“两新”组织负责人的工作。规范党组织与“两新”组织资产所有者、经营管理者的关系,尊重他们的决策、管理和指挥权威,支持依法经营。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密切沟通交流、典型宣传引导等办法,增强“两新”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的认同感,引导他们关心支持党建工作。积极为“两新”组织提供服务。协调“两新”组织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营造鼓励干事业、支持干成事业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法制、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教育党员带头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做好本职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保证每个党员都纳入到一个党的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创新活动载体,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提供平台。实行“党员评议,群众评议”党员制度,表彰优秀党员,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党员的关怀服务和激励保障,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切实增强他们发挥作用的内在动力。在党的综合性表彰、各级党代表选举中,“两新”组织党员应占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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