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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全省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全省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鄂政发〔2008〕5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7年,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把节能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节能目标任务。经考核,襄樊、孝感、鄂州市超额完成2007年度节能目标;武汉、黄石、宜昌、荆州、十堰、咸宁、荆门、随州、仙桃、天门市和神农架林区完成2007年度节能目标;黄冈市、恩施州、潜江市未完成2007年度节能目标。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超额完成和完成2007年度节能目标的市(区)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市(区)人民政府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未完成任务的市(州)人民政府要深刻分析原因,采取整改措施,尽快扭转局面。2008年是国家确定的节能减排攻坚年,能否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对全面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至关重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节能工作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全面实现2008年和“十一五”节能目标,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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