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邢德公路南杜村至琉璃庙段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邢德公路南杜村至琉璃庙段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冀发改交通〔2008〕1107号)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邢发改工交(2007)484号《关于呈报邢德线南杜村至琉璃庙段改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省交通厅冀交函规(2008)80号《关于省道邢德公路南杜村至琉璃庙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以及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冀咨项目评审四(2008)184号《关于邢德线南杜村至琉璃庙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路线起自邢德公路南杜村南、南宫收费站东约150米处,向东南偏离旧路经东里家庄南后,沿南宫市规划南环向东,过308国道后,与现邢德公路顺接,路线全长8.2公里。与106国道交叉采用菱形互通立交方式。项目永久性占地控制在27.3公顷以内。

  二、同意项目全线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东里家庄至106国道4.7公里路段路基宽度23米,其他路段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1.4米。全线中桥净宽与路面相同,小桥涵与路基同宽,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全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各结构层厚度根据交通量构成进一步论证后通过计算确定。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