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正县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和调整副县级后备干部人选民主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兰政办厅字[2008]17号)
办公厅各处室、各管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和保持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市管正县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和调整补充市管副县级后备干部的通知》精神,结合办公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格遵循《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和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建立和保持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优良,适应改革发展和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的后备干部队伍,努力推进办公厅干部队伍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有发展潜力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重视培养提高和实践锻炼的原则;
(六)结构优化、动态管理、备用结合的原则。
三、程序和方法
(一)资格审查(9月1日至5日)
1、正县级后备干部应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
(1)年龄在50岁以下(195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任副县级领导干部4年(2004年10月31日前任)以上;任副县级非领导职务4年(2004年10月31日前任)以上,2005年至2007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也可推荐;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
2、副县级后备干部应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