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浙江省人民政府党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8〕7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浙江省人民政府党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中共浙江省人民政府党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根据中央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将中共浙江省人民政府党组(以下简称省政府党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省政府党组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再创浙江科学发展新优势”为实践载体,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使政府工作和自身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具体实践中,积极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省政府党组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是,在省委的领导下,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通过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始终保持坚定、清醒、有为的精神状态,牢牢把握科学、民主、法治的行政原则,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政风,进一步激励全省政府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积极投身学习实践活动,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当前,要着力在三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全面推动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