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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平热电工程有关问题的函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平热电工程有关问题的函
(冀发改函[2008]427号)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开平热电工程申请变更名称和投资主体的请示》(唐发改工业[2008]560号)收悉。根据我委批复的《唐山市城区热电联产规划》(冀发改能源[2007]1895号),原开平热电工程已改名为唐山市北郊热电厂。该项目是《河北省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规划的“上大压小”项目。考虑到该项目替代关停小火电机组全部属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为理顺关系,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筹建。请省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对项目继续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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