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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文达信息技术中等专业学校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文达信息技术中等专业学校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8〕118号)


郑州文达信息技术中等专业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相关专业学费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规定和成本监审结果,本着合理补偿办学成本、统筹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原则,同意你校中等层次学历教育学费标准为5200元/年·生。

  上述收费标准自下文之日起开始试行。你校在接到本批复后,即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应按要求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价格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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