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同意郑州市北方汽车职业培训学校收费标准备案的函
(郑价费函〔2008〕114号)
郑州市北方汽车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收费标准的备案函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和郑州市物价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工作的通知》(郑价费[2008]8号),同意你校收费按以下标准备案。
一、社会自愿性培训收费
(一)汽车修理工(5个月): 4500元/人;
(二)汽车修理电工(3个月): 6500元/人;
(三)汽车钣金工 (1个月): 3000元/人;
(四)汽车涂装工 (1个月): 3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