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抵御地震灾害和抢通保通能力要全面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抵御地震的能力。
坚持公路建设抗震设防标准,保证新建公路的抗震能力。切实加强对现有公路的维护和管理,加快危桥改造步伐,加大赶超力度,减少超重车辆对道路、桥梁的潜在危害,进一步加强公路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努力保持并不断提高现有公路的抗震防灾能力。
要加强应急运输体系建设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运力征集、调用时间,形成应急网络体系,迅速投入抢险救灾,确认应急救灾物资、人员等第一时间运抵灾区。
要全面加强公路抢修保通的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地理信息资
料收集、遥感技术开发应用等基础工作,一旦公路遭到地震破坏能够迅速准确地对公路受损情况做出检测和评价,为抢修保通提供准确依据。建立迅速恢复公路运输的保障体系,提高公路保通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求援能力。
六、全面加强水利设施应急抢险工作
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和重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的除险加固,对重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及其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设施全面做好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各项除险加固的各项措施。
建立水利设施抗震抢险和应急修复工作协调机制。一旦发生地震灾害,能迅速研究部署震损水库、堤防等水利设施的抢险和应急修复工作,并制定落实灾区生活用水、生产应急用水、城市备用水源水库的具体方案。
全面落实水利设施应急抢险措施。完善水利设施抗震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发生后,确保受损情况的检查核实,迅速展开除险加固工作;制定应急避难方案,做好受危群众的安全撤离安置工作。
七、全面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建设救灾储备仓库
市民政局要根据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抓紧提出加强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的意见。各县(市、区)要根据不同区域的抗震救灾任务及其它自然灾害的救灾需求,大力加强县级救灾物资储库建设,统筹规划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救灾物资储备库,切实提高我市防灾抗灾的物资储备能力。
加强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市、县两级政府应根据抗震救灾的要求,科学安排救灾物资的储备种类和数量,尤其是要保障救灾帐篷、棉被、衣裤和应急发电机、照明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加大粮食、食用油、饮用矿泉水、药品、燃油等救灾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基本生活用品的紧急采购机制和预案,确保抗震救灾应急基本生活用品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