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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港口经济分解立项抓落实的通知

  加快疏港铁路建设,建设福厦、向莆铁路莆田段和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积极推进兴化湾南岸港口铁路支线前期工作,规划通往各主要港区的铁路运输专用线,争取莆田铁路早日与国家铁路联网运行,融入国家铁路运输大动脉。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铁路办。
  加快疏港高速公路建设,建设湄永高速公路莆田段、福泉高速公路莆田段拓宽工程,扎实开展福广线高速公路莆田段、兴化湾南岸至尤溪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形成与港口匹配、快速便捷的高速公路集疏运网络,增强港口带动效应。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高速办。
  加快疏港干线公路建设,做好省道201、202、306线和有关县道的建设或改造,推进湄洲岛跨海通道、仙游环山区公路建设,完成仙港、荔港、城港、涵港和沁峤五条通港大道及罗屿大桥建设,连接港区和城区,畅通港城互联通道,实现莆田港各港区与城市主要通道的无缝对接。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建设局。
  (九)深化莆台港口合作
  抓住“两个先行区”建设的有利时机,深化莆台港口合作,推动莆台直接“三通”。
  责任单位:市台办、港口局。
  积极筹建莆田机场,开辟更多的国际航线。争取在石门澳作业区布点莆田至台中铁路轮渡项目,推动海峡两岸海铁结合的通航,融入台湾海峡国际海运枢纽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完善配套设施
  (十)完善港口配套设施
  加大港区道路、码头、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投入,积极推进业主码头建设,完善堆场、锚地、航道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全面提升各港区综合服务水平和货物通畅能力,不断扩大港口吞吐能力。
  责任单位:市港口局、交通局、建设局、莆田莆田莆田电业局。
  适度超前开发建设港口设施,加快湄洲湾公用航道扩建工程、莆头5万吨级航道工程、石门澳航道工程和东吴15万吨级航道工程等航道建设工作,保障船舶进出港航行安全。适时启动石门澳支航道、兴化湾南岸及三江口港航整治前期工作,与石门澳、兴化湾南岸综合开发协调推进。
  责任单位:市港口局。
  增加项目储备,形成项目梯次,充分满足港口发展的需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十一)提升港口综合服务业
  立足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标准管理,积极筹建各大港区口岸商务区,力争于2012年前完成东吴港区口岸商务区建设。完善口岸通关、查验、办公、生活设施,建设对台客货运协调服务中心、口岸重大传染疾病监控中心、口岸安全监控指挥中心。
  责任单位:市口岸海防办、规划局、港口局、各联检单位。
  积极发展与国际航运相配套的贸易、金融、船舶租赁和船舶燃油、淡水、食品、维修、物料等供应服务,加强海事、海商法律服务,加快培育船代、货代、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业,配套完善宾馆、市场、餐饮等服务设施,使各港区成为集通关服务、商务办公、休闲商业于一体的口岸通关大平台,为外贸航运和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落地动建创造条件。组织引导当地农民发展与港区相配套的第三产业。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交通局、口岸海防办、海事局、港口局。
  (十二)强化海洋生态保护
  认真执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制度、污染物排海总量指标控制和许可制度、海洋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海洋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加快各港区和工业集中区的污水及垃圾等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临海排污口,科学确定污染物集中排放位置。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港口局、环保局、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加强规划环评和区域环评工作,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
  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和面港一重山的“青山挂白”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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