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类别代码
发展改革系统01 | 经贸委系统(经贸综合)02 | 经贸委系统(定点屠宰和酒类管理)03 |
经贸委系统(散装水泥)04 | 经贸委系统(新型墙体材料)05 | 教育系统06 |
科技系统07 | 民族宗教系统08 | 民政系统09 |
司法行政系统10 | 财政系统11 | 人事系统12 |
劳动保障系统13 | 国土资源系统14 | 建设系统15 |
交通系统16 | 信息产业系统17 | 水利系统18 |
农业系统19 | 对外经贸系统20 | 文化系统21 |
文物系统22 | 卫生系统23 | 人口与计生系统24 |
审计系统25 | 林业系统26 | 国资管理系统27 |
地方税务系统28 | 环保系统29 | 广电系统30 |
体育系统31 | 统计系统32 | 工商管理系统33 |
新闻出版(版权)系统34 | 质量监督系统35 | 药品监督系统36 |
旅游系统37 | 粮食流通管理系统38 | 海洋与渔业系统(沿海)39 |
海洋与渔业系统(沿海)40 | 物价系统41 | 外事系统42 |
侨务系统43 | 人防系统44 | 口岸海防系统45 |
机构编制系统46 | 烟草系统47 | 气象系统48 |
档案管理系统49 | 防震减灾管理系统50 | 通信管理系统51 |
邮政管理系统52 | 测绘系统53 | 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机构54 |
安全生产监督系统55 | 盐务管理系统56 | 残联 57 |
铁路58 | 机关事务管理系统59 | 保密系统60 |
乡镇政府61 | 政府办公厅(室)62 | |
附件5: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试人员应在考试前十五分钟凭本人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或工作证进入考场。无准考证的、无身份证或工作证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
二、考试人员除携带必须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外,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笔记及各类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三、考试人员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楚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四、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考试人员不得入场。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考试人员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考试人员应在开考信号发出后开始答题。判断题和选择题的答案应按要求使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案例分析题的答案使用蓝、黑颜色墨水的钢笔或者圆珠笔书写在答题纸上。考试人员除在答题卡、答题纸上填涂、填写规定的项目外,不得在非署名处署名或作标记。
六、因考试人员的原因致使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损毁、脏、皱等情况的,一律不予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