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 市司法局、各镇街负责,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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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总体应急预案宣传报道
| 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牵头负责,各级宣传部门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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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项应急预案解读宣传
| 由预案牵头起草单位提供解读文章、背景材料、新闻通稿,市政府应急办审核,市政府新闻办协调媒体刊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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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典型案例宣传
| 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提供稿件,宣传部门协调媒体刊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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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辟应急知识专栏
| 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牵头负责,市政府新闻办协调媒体刊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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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过每年“110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气象日”、“全国消防日”、“全国科普日”、“法制宣传日”、“防震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和“气象灾害应急知识教育月”宣传应急知识
| 市公安、水利、环保、气象、消防、科技、安监、司法、地震等单位分别牵头负责,市政府应急办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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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应急宣传教育进机关、社区、企业、学校、家庭的五进活动
| 市民政、安监、教育等单位分别牵头负责,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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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制发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举办科普和科技成果展览
| 东莞广播电视台、市文广新局、科技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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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在社区、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张贴应急管理宣传口号
| 各级建设、工商部门,市旅游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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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特殊人群的应急知识教育
| 市劳动局、安监局、残联、民政局负责,市政府应急办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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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领导干部培训
| 各级组织部门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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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公务员培训
|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行政学院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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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闻发言人培训
| 市委宣传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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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职业培训
| 市人事局、劳动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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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救援队伍培训
| 各部门按职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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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民兵预备役培训
| 东莞军分区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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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企事业单位员工应急宣教培训
| 事业单位由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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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消防大培训、大教育
| 市公安消防局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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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应急志愿者培训
| 团市委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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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学校应急教育
| 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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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在科技馆建设灾难应急避险体验中心
| 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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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检查指导
|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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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经费保障
|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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