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


  附件:东莞市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任务分工表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东莞市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1

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市司法局、各镇街负责,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协助。

2

总体应急预案宣传报道

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牵头负责,各级宣传部门协助。

3

专项应急预案解读宣传

由预案牵头起草单位提供解读文章、背景材料、新闻通稿,市政府应急办审核,市政府新闻办协调媒体刊播。

4

典型案例宣传

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提供稿件,宣传部门协调媒体刊播。

5

开辟应急知识专栏

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牵头负责,市政府新闻办协调媒体刊播。

6

通过每年“110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气象日”、“全国消防日”、“全国科普日”、“法制宣传日”、“防震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和“气象灾害应急知识教育月”宣传应急知识

市公安、水利、环保、气象、消防、科技、安监、司法、地震等单位分别牵头负责,市政府应急办协助。

7

应急宣传教育进机关、社区、企业、学校、家庭的五进活动

市民政、安监、教育等单位分别牵头负责,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协助。

8

制发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举办科普和科技成果展览

东莞广播电视台、市文广新局、科技局负责。

9

在社区、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张贴应急管理宣传口号

各级建设、工商部门,市旅游局负责。

10

特殊人群的应急知识教育

市劳动局、安监局、残联、民政局负责,市政府应急办协助。

11

领导干部培训

各级组织部门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协助。

12

公务员培训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行政学院负责组织。

13

新闻发言人培训

市委宣传部负责。

14

职业培训

市人事局、劳动局负责。

15

救援队伍培训

各部门按职责具体落实。

16

民兵预备役培训

东莞军分区负责组织实施。

17

企事业单位员工应急宣教培训

事业单位由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

18

消防大培训、大教育

市公安消防局牵头负责。

19

应急志愿者培训

团市委牵头负责。

20

学校应急教育

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21

在科技馆建设灾难应急避险体验中心

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22

检查指导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牵头负责。

23

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