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反假货币工作站建设单位,负责建立反假货币工作站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尤其是农信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处于农村第一线,要起到排头兵作用。各金融机构要定期到工作站开展反假防伪讲座和咨询活动,不断提高群众识别假币的能力。
三、反假货币工作站设立的形式
(一)各社区、村(居)委会、学校和培训机构、大型商场、大型企业工厂建立反假货币工作站或反假货币工作培训基地。
(二)不足百人的自然村设固定的反假货币宣传栏。
四、反假货币工作站建站安排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镇级支行负责在所在镇(街)至少建立2个反假货币工作站,并由该镇(街)一家金融机构作为牵头责任机构进行统筹安排和监督执行。各镇(街)责任金融机构具体划分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负责黄江镇、大朗镇、大岭山镇、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分行负责麻涌镇、望牛墩镇、中堂镇、洪梅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负责横沥镇、东坑镇、寮步镇、石排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负责塘厦镇、清溪镇、凤岗镇、谢岗镇;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负责樟木头镇、常平镇、桥头镇、企石镇;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莞城街道办、东城街道办、南城街道办、万江街道办;东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长安镇、厚街镇、虎门镇、沙田镇、道滘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分行负责高埗镇、石碣镇、石龙镇、茶山镇。
五、反假货币工作站建立的时间要求
各镇(街)要在10月底前建立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镇级支行于2008年12月31日前在该镇(街)要建立1个反假货币工作站,在2009年内再至少建立1个反假货币工作站,争取用两年时间在全市所有社区和村(居)委会普及建立反假货币工作站。
六、反假货币工作站的工作职责
一是设立反假货币宣传专栏,普及反假货币常识和法律知识;二是配备放大镜、人民币鉴别仪器以及有关宣传资料,为反假货币宣传提供必要条件;三是组织群众观看反假货币教育宣传片,教育和鼓励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反假货币工作;四是培养社区和农村反假货币业务骨干;五是负责反假货币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告工作;六是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