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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建办字[2008]28号)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我市施工生产安全工作,结合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能有麻痹大意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施工安全的指示精神,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及时排查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结合自身实际对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企业的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立即查找消除安全隐患,完善相关安全管理措施,要早预测,早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立即整改,并制定和落实科学合理的应急处置方案。
  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安排专职安全员负责工地安全。对于深基坑、沟槽、临建设施、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设施要按照施工管理规范的要求,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地下工程施工前,要加强与各管线管理单位的沟通,详细了解现有地下管线情况,杜绝破坏管线的安全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围挡要连续整洁、施工物料要集中堆放、建筑垃圾要日产日清避免扬尘,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三、进一步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所有工地土石方运输车辆必须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管理的通告》的要求,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没有办理的车辆,代建、施工单位严禁使用,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做好土石方开挖、清运等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防撒漏、防污染管理措施,确保外运车辆出场前的车辆安全、车身保洁、运物遮盖等工作,防止撒漏、污染城市道路。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现场的旁站管理,对外运进行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值班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各单位于9月26日前,将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负责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建委城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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