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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厅关于做好《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以创建和谐、平安公路为目标,通过对《条例》的宣传学习,使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明白本单位在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及工作重点,了解当前我省公路路政管理方面的主要方针政策以及为促进公路安全畅通工作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形成自觉学习、遵守和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为我省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造良好的公路通行条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条例》宣传活动领导,省交通厅成立“《条例》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并组织全省宣贯工作。
  组 长:孙茂刚
  副组长:曹先扬
      谢来发
      梁雅端
      周院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娄鸿雁。
  各单位要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把《条例》的宣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相关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具体抓好宣传工作的落实。
  四、活动时间
  2008年8月15日至9月15日为《条例》宣传月,9月1日为集中宣传日。
  五、宣传措施
  (一)强化新闻宣传。一是在有关新闻媒体上推出《条例》
  专栏专版,各单位要主动与当地电视台、报刊、电台、新闻网站等媒体联系,及时刊播《条例》宣传提纲的相关内容,开辟访谈、制作专题、专栏。二是在江西交通信息网等有关单位网站和内部报刊上宣传《条例》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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