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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厅关于做好《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六、全面梳理,做好《条例》实施的配套准备工作
  《条例》出台前,省、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制订了一系列有关公路路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条例》抓紧清理,尽快修改或废止与《条例》相违背的规范性文件。各有关单位要对《条例》的具体规定进行认真研究,抓紧制定配套制度,保证《条例》的顺利实施。

江西省交通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宣传方案

  《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8月1日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将于9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条例》顺利贯彻实施,推动我省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开展,结合我省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与法同行,共享和谐平安公路”主题,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群众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认识,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遵守和运用《条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为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公路通行环境奠定良好的基础,增强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促进我省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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