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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厅关于做好《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三、深入学习,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重点内容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制定长期学习计划,组织开展《条例》学习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条例》,并加强对《条例》学习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学习实效,做到学以致用、指导实践、促进工作。通过学习《条例》,使公路路政执法人员掌握《条例》的各项法律制度和具体规定,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提高依法治路的能力和水平。
  四、广泛宣传,为《条例》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橱窗、展板、广告牌等载体,采取知识竞赛、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条例》,使社会各界了解、熟悉《条例》的各项规定,促进人民群众公路法制观念、爱路护路意识增强,自觉遵守《条例》,并监督《条例》的实施。同时要做到阶段性和长期性的结合,制定分年度的宣传计划,使《条例》宣传逐步深化,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加强培训,做好公路路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工作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做好《条例》的培训工作,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通过举办培训班和学习班、以会代训、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方法,分期分批对路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要将学习、培训纳入路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内容,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公路路政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路政执法人员切实做到“熟悉法律、公正廉洁、热情服务、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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